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1-2022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学生: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,不含2022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。
二、评选项目及条件
(一)先进集体
1.先进班集体
(1)政治思想好。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;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;
(2)学习风气好。全班学生学习勤奋,班风学风优良,课堂出勤率高,课程不及格率低,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%,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%;
(3)同学关系好。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同学间团结友爱、彼此尊重、互相帮助、关系融洽;
(4)寝室建设好。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,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,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;
(5)干部工作好。班级组织机构健全,班干部政治坚定、责任心强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,工作成绩突出;
(6)集体活动好。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,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,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%以上;
(7)班级形象好。全班学生在“育在长大”理念的引领下,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,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。
2.标兵班集体
(1)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,各方面成绩突出;
(2)班风、学风优良,无人受到纪律处分,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%以上;
(3)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,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;
(4)班级活动有特色,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%以上;
(5)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,获奖率高,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;或有集体、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;
(6)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能安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,取得显著成绩,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。
(二)优秀学生
1.基本条件:
(1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;
(3)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道德品质优良;
(4)关爱同学,群众基础好,关心集体,集体荣誉感强;
(5)学习刻苦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(6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。
2.具体条件:
(1)三好学生:
①学习成绩优秀,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%,无重修课程;
②积极进取,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。
(2)三好学生标兵:
①学习成绩优秀,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%,无补考课程;
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;
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,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,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,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。
(3)十佳大学生:
①德智体美劳能安全面发展,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;
②具有学生干部、科学研究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,且表现突出;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:
Ⅰ、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;
Ⅱ、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,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;
Ⅲ、有发明专利,或者有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,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;
Ⅳ、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,并获得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;
V、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。
(4)优秀学生干部:
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,群众基础好,有较高的威信;
②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开拓精神,工作成绩突出;
③学习成绩优良,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%,无重修课程。
三、评选指标
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:学生仅包含2019级-2021级。
(一)先进集体评选
1.标兵班集体:2个。
2.先进班集体:3个。
(二)先进个人评选
1.三好学生:2019-2021级各班级民主推荐1人;
2.三好学生标兵:6人;
3.十佳大学生候选人: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,推荐本科生1人;
4.优秀学生干部:2019-2021级各班级民主推荐1人。
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,但被评为“十佳大学生”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四、材料提交
1、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》(附件1),本表只交电子文件,文件命名:班级名称+评审表。
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(电子版,文件命名:班级名称+事迹材料)。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班级概况、制度建设、班风学风、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、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;事迹材料要求:内容真实生动,语言精练,突出特色;字数在2000字左右。
2、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(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)均须提交纸质版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》(附件2),纸质材料交至华林9栋4楼办公室,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。
3、标兵班集体、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标兵的审批表、标兵班集体的事迹材料请于2022年10月9日16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978558776@qq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,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答辩,答辩事宜后续通知。
太阳成集团tyc7111cc
2022年10月7日